長榮航空機師工會22日取得罷工權,金管會23日表示,取得罷工權不代表真的會罷工,在真正宣布罷工日期前,已保產險公司的旅遊不便險,若因為罷工產生航班延誤,在符合保單條款約定下應該要理賠,也就是在還沒有真正宣布罷工日前,保險公司若承保,就要依照條款約定理賠。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指出,「取得罷工權」對民眾投保旅遊不便險是沒有影響的,民眾買的不便險,針對罷工導致班機延誤,是在已經宣布或已經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後才投保的,不在理賠範圍內,但現在長榮航空機師工會只是取得「罷工權」,還不到真正宣布罷工,也還沒有宣布何時罷工,已經簽訂保險契約者不會受到影響。
施瓊華說明,取得罷工權不一定會工會就會做出罷工的行為,保險公司賣了旅遊不便險保單,契約就是已經成立,未來若發生罷工或宣布罷工,保單如果在那之前就已經承保,不會列入特別不保事項中,保險公司在符合保單條款約定下,不能以此拒絕理賠,因此如果是在宣布罷工之前已經投保旅遊不便險,未來發生罷工事件導致班機延誤,保險公司應該要理賠。
產險公會也緊急研商,將統一以「長榮工會正式宣布罷工日」為不承保依據,也就是只要在長榮工會宣布罷工日前就完成投保者,都有相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