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郵輪旅遊市場快速成長,搭乘人數逐年攀高,但衍生的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審議通過交通部提報的「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郵輪團體旅遊業者須指派領隊全程隨行,且契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3日,而旅客則須尊重船長絕對指揮權,預計新法將從明(2020)年1月中旬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