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自2016年上路,適用稅率依房地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是非自願移轉房地,即使持有時間在兩年以下,仍可依20%稅率計算交易所得稅,不過所謂的非自願因素,僅限於財政部公告的六大類型,包括調職、無力還債或遭家暴等,才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