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稅局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中古汽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規定的「登記滿一年」期限要如何認定。
「貨物稅條例」規定,凡是出廠滿六年、登記滿一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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