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本處分案在處分書到後開始生效,預計最快下周起,這46個郵局就不能賣簡易人壽新契約保單,一直到郵局提報改善計畫並經金管會認可改善完成後 (包含清查全國各郵局有無類似案件),始得恢復辦理。
張玉煇表示,瑞芳郵局有業務員張員,自民國98年起即「違法招攬」,並有「挪用侵占保費」等情事,影響保戶眾多且違規期間自96年到106年、長達8年,且郵政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都沒發現,顯見郵政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嚴重廢弛」,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張玉煇表示,張員8年來共挪用侵占「887張保單、約300多名保戶、7億保費(其中4.1億為未到期保費)」,郵政公司一直沒發現,直到保戶發現不對向公司檢舉,本案才爆發。
金管會並要求郵政公司,針對張員,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依法移送並予以撤銷登記」。張玉煇表示,到目前為止,300多名客戶中大半都跟郵政公司和解,只剩一人還沒跟中華郵政公司和解,進入評議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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