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2 | 保險稅務 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托嬰的風險有專屬保單可以承保了。金管會保險局21日宣布,審核通過兆豐產險及新光產 的「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及「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戶外活動責任附加條款」,即俗稱保母險,保母若因過失造成小朋友體傷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部分,可由保單理賠,移轉保母的風險。

 保險局表示,這是為了配合衛福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4條,即規定托育人員應投保責任保險,目前沒有專屬保單前,大部分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內容不是完全貼合需求,因此產險公司即研發專屬的保母險。

 保單保障內容即保母因過失行為而違反提供托育服務應盡的注意義務,造成受托育人,一般指嬰兒、小朋友體傷或身故,保單最低保額提供一人50萬元的保障,每一事故最高100萬元、一年最高賠償200萬元,一年保費480元,若附加戶外條款,則一年保費拉高到720元。

 但若保母受托人數較多,或要提高責任保障,則保單保額最高可拉高到一人500萬元,單一事故最高理賠2,000萬元,一年最高理賠4,000萬元,但一年保費就是2,410元,若再附加戶外活動條款,則保費一年3,615元。

目前依衛福部登記在案的一般托育人員有2萬4,869人,依法最高一位托育人員能受托兒童4人,保母若投保這張保單,可約定是在其托育服務登記處所、到兒童住所或其他指定處所,保單即開始生效,若有附加戶外活動條款,則保母帶小朋友外出購物、運動時都算在保障範圍。

 保險局表示,一般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已投保相關保單,多半是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居家保母的部分,則是法規要求強制投保,但之前沒有專屬保單,21日核准首張保母保單後,居家托育人員即有專屬保單可投保,且有不少縣市有提供500元保費補助,減輕保母的負擔。

資料來源:https://ctee.com.tw/News/ViewCateNews.aspx?newsid=170621&cateid=b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