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4:54聯合晚報 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的統計,1987年至2015年間,共有9,889件醫事鑑定案件完成審議,其中以訴訟解決醫療糾紛的案例高達98%,醫療糾紛多,醫院投保「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需求也逐年增加。

隨著醫療技術及醫療品質的進步,病患或病患家屬對醫療的期待及對自身權益的重視也逐年提高,但並非所有的醫療過程都能盡如人意,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往往造成嚴重醫病衝突。和泰產險表示,醫師或醫療院所可藉由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及「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分攤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賠償責任風險,讓醫師可以安心看診,病患也能有更好的醫療品質。

「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包含公共意外責任及醫療過失責任之保障,提供醫療單位經營者完整的保障,不僅可保障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所導致的醫療糾紛,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外,亦包含醫療機構營業區域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例如民眾若因醫療院所的建築物或設施或因受僱人員疏失而發生意外事故,都可受保障。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7/281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