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二年前,就有學者及產險業者提出我國存在「詐保汽車竊盜險」漏洞,前朝政府始終沒有作為,去年底前行政院長林全正式責成交通部三個月內建置失竊車註記機制,卻又因公路總局拒不配合而毫無進度;此事最近出現曙光,據悉公路總局終於妥協,預計十一月底前讓新制正式上路。
所謂「詐保汽車竊盜險」,是指不法集團先替車輛投保竊盜險,隨即謊報車輛失竊來請領理賠金,理賠金到手後再「尋獲」車輛並迅速轉賣他人,等於額外再賺一筆;產險業者空有車輛過戶同意書,發現時車輛卻早已轉入善意第三人手上,在法律上無從求償,最後只能認賠。
去年底,林全與金融業各大公會召開座談會,會中允諾針對已理賠的失竊車建立註記機制,並要求相關單位在三個月內建置完成,以解決這個拖延十多年的漏洞,不料後來公路總局官員卻以「保護個資」為由反對,導致方案難產,被批根本是在「打臉」行政院。
在各方壓力下,傳出公路總局九月間終於同意相關解決方案,預計在十一月底前正式上路。未來失竊車輛一經理賠,將由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整合各保險公司理賠資料,送往公路監理機關進行車輛註記,公路監理機關再將資料傳送給警察機關。
據悉,新制將至少分成兩道防詐關卡,第一道是當已理賠的失竊車被「尋獲」時,警方將同時通知車主與保險公司到場,讓保險公司可以當面確認車主「要理賠金還是要車」;第二道關卡則是相關車輛辦理重新領牌或過戶時,車主必須出示保險公司開立的證明文件給監理機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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