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加保 守護駕駛人


2016-06-05 00:25:30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端午節連續假期倒數計時,想好去哪玩了沒。專家提醒,不少人以為只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亡也有險可賠。這是錯誤觀念。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協理陳文生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稱強制險)的保障對象是車外第三人與車上乘客,並不包含駕駛人,必須加保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或是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駕駛人才能獲得保障。

換言之,駕駛人傷害險屬於附約,可用強制汽車責任險、或任意車險的第三人責任險作為主約。

前者(強制駕傷)僅賠一車事故,兩車以上事故不賠;後者(任意駕傷)則是一車或兩車以上事故都賠。

一車事故包括:騎機車時因天雨路滑跌倒、自撞電線桿,或是開車自撞橋墩、護欄等,強制險的概念是賠對方、不賠自己,強制駕傷可填補強制險不賠自己的不足。

任意駕傷一車或兩車以上事故都賠,但不代表俗夠擱大碗。

新光產險汽車險部襄理郭順源解釋,強制駕傷的架構為,投保強制險就可加保駕駛人傷害險;任意駕傷必須先投保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才能加保駕駛人傷害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