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安定基金 四年增30億
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發行量:300,000 作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2014-02-13 版面:金融 字數:368


金管會昨(12)日業務會報,初步定案保險安定基金費率差異化方案,壽險業者費率將在四年內,由千分之1逐步漲到千分之2,產險業費率變動則是一次到位、微降至千分之1.92。
金管會官員預估,安定基金費率調整與差異化方案實施後,相關費用收入未來四年將可增加約30多億元,產險則是從目前每年2億元降為1.92億元左右。
至於費率級距將分為六級,分級依據除了保險資本適足率(RBC),並將搭配四類績效指標加權評分。至於六級費率的範圍最高到最低為何,官員表示尚未底定,不便先行說明。
昨天業務會報,保險局針對安定基金費率方案提出報告,未來保險業分級依據,除了RBC分五級,經營績效指標分為四類,級距則為六級。四大類包括風險控管、財務結構、指標業務狀況、法規遵循等,然後予以加權計分分級。
保險安定基金採差別化費率後,即可依業者表現收取不同級距費用,貢獻安定基金以改善保險業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