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地震險 保障財產安全
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臺灣) 發行量:300,000 作者:台北訊 2014-02-07 版面:財富管理 字數:359


近來臺灣地區發生多次小規模地震,雖未造成損失,但千萬不可輕忽地震所帶來的威脅,如欲保障住宅建物財產損失,請洽各產險公司投保住宅地震保險。今年臺灣東部已發生多起有感地震,主要感受震度地區為東部及中部,幸皆無災情傳出,均未達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緊急應變及理賠標準。
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4月1日 起實施,提供民眾基本的地震保險保障,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民眾,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時,最高可獲得新臺幣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20萬元的賠償,且每年保費僅1,350元。不僅如此,民眾可另外加保擴大或超額地震保險,以完整保障居家財產安全。
臺灣是地震發生頻繁的地區之ㄧ,民眾應提高對地震風險的危機意識,善用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居家財產安全,減輕震災損失。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專線(0800)580-921,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07-1566。
(蔡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