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代駕 撐起保護傘 新光產險首推代理司機責任險
乘客每人最高可理賠100萬元
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臺灣) 發行量:300,000 作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2013-06-12 版面:理財百科 字數:563


酒駕處罰越來越嚴格,酒後代駕服務日益盛行,產險公司瞄準需求,推出代理司機責任保險,提供代駕服務的法人年繳保費10萬元,就可買到代駕車內乘客每人死殘最高100萬元、體傷50萬元、每事故財損50萬元的高額保障。
新光產險針對代駕所衍生的體傷與財損賠償需求,推出國內首創「代理司機責任保險」,要、被保險人為提供代駕服務的派遣公司或車隊,賠償對象為委託這項服務之人,也就是搭乘該輛車的乘客,可以不只一人,最多以行照所記載之人數為限。
以某公司每年提供代駕服務,載客次數1萬次,每趟收費1,000元為例,產險公司約收營業額的1%,亦即1,000萬元的1%,也就是10萬元,當委託人死殘,每人最高可賠100萬元,代理駕駛的車輛發生財損,最高可賠車主50萬元,不但可以降低員工的執業風險,也會讓更多民眾願意使用代駕服務。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曾御慈,日前被酒後駕車男子撞擊,肇事男子撞人後逃逸,曾御慈送醫急救後昏迷不治,引發民眾對立法院擬修法加重酒駕肇逃刑責的關注。
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從嚴規定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視為不能安全駕駛;一旦酒測超標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新光產險新種險部協理顏呈輝表示,若依此新法標準,未來民眾只要喝超過半瓶紅酒或二瓶啤酒,大概就會超過每公升0.25毫克的呼氣酒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