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操政府基金 擬強制保責任險 弊案頻傳
立院通過提案降低道德風險 鎖定基金公司及經理人
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臺灣) 發行量:300,000 作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3-04-18 版面:話題 字數:63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7)日通過臨時提案,政府四大基金未來要委外代操,必須要求代操的基金公司及人員強制投保責任險,以降低道德風險。
提案立委賴士葆指出,政府基金委外代操弊案頻傳,勞保基金要求代操者禁買冷門股,事實上是愈管愈糟,「抓得愈多、績效愈差」,不如要求強制購買道德責任險,一旦代操機構或經理人涉及弊案,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她贊成這樣的概念。不過,目前產險業並無類似的商品,必須研議計價、精算與相關配套,如果四大基金有需要,金管會可以配合辦理。
不過,國內投信業弊案頻傳,若要購買責任險,是否會出現沒有產險公司願意賣保單的窘境?對此,賴士葆表示,這是對價問題,如果產險業者提高費率,應該就會有意願。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邀請勞委會、銓敘部、金管會等單位,針對「提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績效之檢討及改革」提出報告。
賴士葆質詢時表示,勞保基金要求代操機構不能買冷門股,這種作法治標不治本,政府的干預應該愈少愈好,否則基金經理人沒有施展空間;應該要建立一個制度,讓基金公司與經理人買保險,防止道德風險,例如每個人的保額是5,000萬元到1億元。
王儷玲表示,如果要產險公司承保,不能因為投信公司操作虧損就要求理賠,前提是要出現不法情事。因為基金業者不法情事造成政府基金的損失,產險公司才能理賠。
賴士葆提案指出,政府各類基金為了追求較高的報酬,常有委外操作的機制,但因為要求高報酬而產生委外投信人員相關的弊端,如前陣子發生的盈正案等,換言之,有產生道德風險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