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指出,支應政府公共建設的財源包括民間投資,以及稅費捐債4種收入,其中99年政府總收入3兆9,468億元,稅為1.56兆,占比不到4成,「這顯示國家財政的管理範疇並不僅止於稅,要理全國之財並非只有加稅,必須要統籌及開發其他資源」。他認為,管理財政不能讓國家建設慢下來,從「小政府、大民間」的觀念出發,藉由輕稅簡政引入更多民間投資導入公共建設,更能減輕政府公共建設支出負擔。以下是專訪紀要:

問:外界提到財政問題,常直接連結到加稅,你的看法如何?

答:外界對稅改總有諸多討論,我上任財長3年來,絕大部分的減稅都是在金融海嘯時期為穩定物價等短期應急措施,例如調降貨物稅,我們也分析過,減稅金額在99年佔總稅收的比重是0.7%,比97年度的0.85%還要低。

當時我們曾經調降過遺贈稅,希望吸引資金回流,事實證明這項政策的確發揮預期功效,去年遺贈稅收400多億元,即使扣掉台塑創辦人王永慶先生的大額遺產稅,99年遺贈稅收仍有280億元,跟未減稅之前每年約在220~280億元水準相較,還是高標,特別是遺產申報總額因遺贈稅調降還從4,000億元增加到7,000億元,可見得適度減稅反而因為帶動稅基擴大,不致產生稅收減少的問題。

問:財政部稅改概念為何?可進一步說明嗎?

答:我們是以整套的稅制改革為前提,不會見樹不見林,例如,一方面藉由促產條例落日條款收回1,483億元原本減免的稅賦,有了這1,483億元,使我們即使調降營所稅率由25%降至17%、提高綜所稅扣除額等措施,亦不致使總體稅收受影響。在調降營所稅率後,我們也希望企業獲利競爭力提升之餘,也能多作員工加薪、股東分紅。

問:所得差距擴大的問題很多,包括失業問題,但外界每每都會把原因指向稅制不公,是否感到委屈?

答:政府移轉支出是所得差距能否改善的一項重要因素,我們用統計數字來看,從民國80~98年,政府合計稅費在內的政府移轉支出所得重分配效果,97、98這兩個年度都是近20年來的最高水準。

例如受97年金融海嘯影響,98年的原始所得差距倍數為8.22倍,後來因為政府移轉支出改善約1.88倍,使得差距縮小為6.34倍,還比民國90年的6.39倍為低,由此可見,我們在稅費方面的移轉支出貢獻,反而還改善所得差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