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為防範道德性風險,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時,被保險人若不是本人親自簽名,則所投保的保險含死亡保險給付的契約將為無效。
實務上保戶需簽署的書面文件有要保書、金融機構轉帳授權書(含信用卡)、保單簽收回條、保單貸款申請書(如有申請)等,金管會提醒保戶應確實逐一檢視確認後再簽名,以避免衍生爭議。
金管會也呼籲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勿圖一時便利而幫保戶簽名,一經查獲,依規定將撤銷業務員登錄資格。
2010-10-13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