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珮君╱台北報導】南山人壽出售案,400萬名保戶權益,金管會掛保證。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昨說,南山股權移轉,保戶保單契約不變,若股權移轉造成南山業務員離職,新買主需派新業務員承接並通知保戶,最後若有保戶想解約,也希望新買主能研擬妥善處理方案。據了解,博智已經傾向不收解約費。
金管會保證保戶權益
保險專家則說,若保戶已投保超過10年以上,解約金幾乎等同保價金,擁有長期單的保戶,不建議隨便解約,只投保5年內者,若可少收解約手續費,才可考慮解約,惟保戶解約後、重新投保的計算基礎,如年齡、體能、職業等都大不同,新保單不見得比舊保單好,保戶得多考量。
南山人壽經營權移轉案,受全國矚目,李紀珠昨日在「確保400萬南山保戶」公聽會上掛保證,包括股權移轉,保戶契約不變,須有新舊業務員承接服務保戶,最後若保戶解約,新買主也須預擬處理方案等3大項。
消保會副秘書長黃明陽則認為,若保險公司轉換股權,保戶解約也不能被扣解約手續費,因為這是不可歸責保戶的事。
據了解,過去ING安泰人壽併入富邦人壽時,部分原ING安泰保戶不願續保,富邦人壽也依個案,採取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彈性原額退還,不收解約費用。金管會官員說,已告知博智須提出保戶解約時的處理方案,如參考ING安泰模式,全額退還保價金,免收解約費用。
保單價值準備金(簡稱保價金)是保戶所繳保費扣除必要支出後,存在保險公司內,用來支應未來保險金給付的金額,一般保戶提前解約,保險公司會依保價金計算償付金額,但需扣除1筆解約費用。
依《保險法119條》規定,解約金不得低於保價金的3/4,如保價金剩100萬元,保戶解約金就不能低於75萬元。
金管會官員說,保價金剩餘的1/4,是保險公司彈性調整的空間,過去有些保險公司因合併或移轉,都會依個案,全額或彈性退還保戶保價金,就是連1/4解約手續費用都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