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例子雖不常見,但偶爾還是會發生,尤其是近年來因金融風暴衝擊,許多保險專員被挖角或被迫跳槽,為了業績,只好遊說客戶解約轉單,情況和銀行理專建議房貸戶轉貸類似。不過,房貸頂多是損失利息,保戶隨意解約轉單,當心連保障都沒了。
到底要怎麼保?是否要講義氣而跟著好友到處跑?當然不行!保險是根據生命周期表算出平均死亡年齡,愈接近死亡年齡,投保的費率愈貴;而且,健康的人才可投保,不健康的人是沒資格投保的。再者,由於通膨的關係,保險業雖然每年推出符合時代的新產品,但以近30年經驗看下來,若以同樣的金額來買保險,費率是年年提高、保障卻是年年降低。
前述那位爬山的女子,為了講義氣,跟著朋友到處跑,不斷解約、不斷重新買保單─要知道,保險年齡一提高,同樣的保障就必須要支付更高的保費,永遠沒有滿期的一天。至於解約,保了兩、三年內解約,通常拿不到解約金─因為,前一、兩年你的保費都支付給業務員當佣金了呀!老實說,這時保險公司也還沒賺到你的錢啊!
找一家信譽不錯的保險公司和一個穩定的業務員,把老年所需要用到的癌症險、重大疾病險、看護險、意外險、住院日額險都保一些,有了餘裕,再買點壽險,留給未亡人或捐公益。不必講義氣,跟著業務員亂跑;如果公司有我上面講的那種自費團險,請少吃幾頓大餐、多少保一些,也為健康的父母買兩個單位的醫療險,在污染嚴重的今天,有一天也許會用得著。
我有一位朋友開車回到社區,正從馬路要切進停車場車道時,突然來了一個20餘歲的年輕人、騎著摩托車從她的車後門撞了下去,然後自己就摔倒在地上。當時她下車看他,沒受什麼傷,反而是自己的車子大條了,心裡想:是他的錯,應該不會有事。因此就留張名片給他,告訴他:「有事打電話給我。」沒想到,那位年輕人去醫院驗傷,雖然只是擦破皮,竟然告到調解委員會,要求40萬元賠償,以及兩萬元修車費。
這位朋友嚇呆了,才兩天吃不好、睡不穩,人就瘦了一圈。我問她:「撞傷別人,強制險20萬以內的醫療費用都賠,財物、車子損失只要有單據證明,都可賠。妳的保險員是誰?妳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嗎?」她說:「我全部都有保,但我是換行照時,在監理所隨便找一家產險業保的,我根本不認識業務員。」我叫她保險證拿出來,照著上面的電話和姓名,打過去找人;雖然後來那位保險員雖然出面陪她去調委會談判,但是這位保險員講話很軟弱,一直強調保險公司不可能支付那麼多錢,卻又提不出解決辦法,害得我這位朋友明明有保險,卻無法獲得強又有力的協助。
由於台灣的法律是情在最先,雖然是小車撞大車,大車倒霉;連她在法院的朋友都告訴她,若告訴成立,可能會判20天到3個月、易科罰金要2萬到9萬元,保險公司不會支付─我朋友一聽,更加擔心;一個多月以來,每天哭紅著眼睛,期間還到長庚去看身心科,簡直就快撐不下去了,雖然最後那個小子自知理虧、勝算不大,反而要求無條件和解,但我朋友已經去掉半條命了。
假設你有一位專屬的保險專員,雙方認識和了解夠深,一旦出事,他必然能全力協助你,並且充當你的法律顧問,即使他不懂,他也會去問公司的法律專家,提供你相關的出險判例,提供你做為參考。
多年來,我的保險員都是同一個,她掌管我家各種保險,包括汽機車的保險,只要換行照時間一到,應該續保強制險或傷害險,她都會提早通知、幫我辦理續保;若必須出險、辦理賠,也都是她拿單子來代辦。我深深覺得,保險這種瑣事,真的是交給一個可靠的業務員或理財顧問,就萬事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