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4 工商時報 【陳美君、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與央行開兩岸通匯大門,凡匯出保險死亡或壽險退休金到中國大陸,不再另外設限,比照現行外匯管理辦法,個人每年累計限額500萬美元,企業則為5,000萬美元。

 財經官員舉例說,假設有位台籍大陸配偶過世了,想把死亡保險金匯到大陸,因屬於商業行為或契約的匯款用途,不在受限制的負面表列項目中,央行不會另外設限。

 據悉,這是因一壽險業者向央行請示,若將保險給付匯款至大陸,是否有特殊金額限制?央行回函表示,比照現行匯款規定。此外,個人匯款50萬元台幣以上者,各銀行均要求匯款者,自行填報外匯匯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