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 蔡靜紋╱台北報導】
關乎全省近400萬名學生的學生團體保險招標,確定由國泰人壽標得「台閩各縣市」、「台北市」及「高雄市」學生團體保險,範圍遍布全台高中(含)以下所有學子、幼稚園及托兒所幼童,國泰人壽已安排超過5,000 位服務人員為全台師生服務。

官員指出,98學年度的學生團體保險是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兒童局共同委託台灣銀行採購部招標,自今年8月至民國99年7月期間,涵蓋台閩地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國中小學(含補校)的學生,也包含幼稚園及托兒所幼童,總計有396萬名學生可獲得保障。

國泰人壽自95學年度起,已連續四學年承辦學生團體保險。以往高雄市各級學校的學生團體保險為單獨辦理,今年起則併入「學生團體保險」招標,國泰人壽因而為全台高中(含)以下各級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的學子提供學童基礎保障。

國泰人壽表示,今年度的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和97年學度大致相同,主要包含一般及意外身故保障100萬元、殘廢給付、住院限額給付、傷害門診限額給付、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限免繳保費學生)、因燒燙傷及需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且殘廢保險金由以往的「6級28項」提高至「11級75項」,可為學生提供更完整的保障。

【2009/05/2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