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微型保險的商品內容,不得含有生存或滿期給付的設計,且商品種類必須以一年期傳統型定期壽險,或一年期傷害險為限,保險公司的商品設計,也必須以簡單為原則,並以承保單一保險事故為限;在保額方面,最高保額各30萬元,保費和一般同類型保單,最高便宜至6成。
微型保單也享有免體檢特性,金管會也未對投保年齡另外規範,而是交由保險業者自行去評估。
不過,此次也特別規範購買微型保險保戶的資格9種類型,例如:沒有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台幣25萬元以下者或是屬於夫妻二人的全年綜合所得在50萬元以下家庭的家庭成員,以及具有原住民身份、接受社會團體服務的對象等。
根據金管會估計,全國約有超過300萬人,符合上述經濟弱勢的條件,不過,微型保單也規範,要保人和被保人,須為同一人。
據了解,國內有30家的壽險公司,其中有16家,表達承辦意願,估計最快9月底以前,有機會上路;至於屆時是否可能叫好不叫座?金管會表示,持續觀察。
以個別險種來說,比起一般壽險保單,微型保單的保費,大約便宜45%至60%左右;比一般傷害險保單,微型保單保費則便宜40%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