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壽以私募方式發行20億元無擔保次順位到期強制轉換公司債案,洽特定人認購,持有期間為5年,利率4%,可轉債到期時,都必須轉換為中壽的普通股。
無獨有偶,台壽董事會也決定將辦理最高60億元的私募甲種特別股或強制轉換公司債,將在6月股東會通過後,決定募集金額。
壽險業者指出,「強制轉換公司債」是可轉換公司債的一種,和一般可轉債最大的不同,是債券到期時一定要轉換為公司的股票,不能要求發行公司買回債券。
一般上市櫃公司所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司有買回(call)權、投資人有賣回(put)權,投資人可以在一段時間內,將可轉債賣回給公司、拿回現金。
如果公司股價高於可轉債的轉換價,投資人可以轉換為股票。
【2009/05/2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