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至金管會視察業務,立委建議可引進陸資投資國內資本適足率不夠的壽險公司,改善壽險市場問題;陳冲則回應說,可以研究。
陳冲表示,如果陸資是以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投資保險公司,因為屬於財務投資,不能介入公司經營,也不能擔任被投資公司董、監事;如果是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直接投資,就可介入經營並擁有董監席次。但陸資持股若超過10%,必須先取得經濟部許可。
據了解,金管會內部已成立專案小組,討論陸資來台投資銀行、保險、證券業等議題,但對陸資投資比重的上限還沒有結論。
保險局長黃天牧透露,去年底RBC未達200%的保險公司有國華、國寶、興農、幸福等四家,都是資本適足率長期不足的壽險公司;但去年金融海嘯衝擊,在這四家之外,又多了一、二家壽險公司的RBC不符規定。
立委康世儒對此表示,國內有些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很低,且一直沒辦法完成增資,保險局應密切注意,避免保險公司倒閉影響國內金融市場安定。他並建議,金管會應開放陸資投資保險業特別股,因為特別股沒有投票權,不會影響保險公司經營。
陳冲回應,馬英九當選總統以來,就希望引進大陸資金投資愛台12項建設、民間重要投資,經濟部擬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便是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辦法,但有些敏感行業經濟部將另外規定。
陳冲表示,未來若開放陸資投資台灣保險業,若投資的保險公司屬於上市公司,陸資可以透過QDII購買保險公司股票;如果陸資想要參與保險公司經營,則必須先向經濟部申請,由經濟部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審核。
【2009/04/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