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條文一度被刪除,完全禁止兒童保單死亡給付,後來立委提案修改,才又恢復。初期主管機關規定,給付上限為100萬元,後來在業者建議下,又提高至200萬元。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6)日已指示保險局,蒐集第107條整個立法過程了解背景後,再決定究竟是要檢討法律規定,或檢討現行200萬元額度的合理性即可。
保險局官員表示,早在陳長文投書前,內部就在研究這個問題,也蒐集國外資料。這段期間,壽險公會曾建議將「喪葬費用」改為「保險理賠」,希望藉此讓額度不要有限制,但這項建議未被保險局採納。
官員說,保險業者有其商機考量,產業發展重要,但道德風險的防範也是責無旁貸,金管會會聽各界意見。
據了解,陳長文是在接到一位戴先生(據說是前保險司長戴立寧的弟弟戴立維)的信之後,開始注意到兒童保單的問題。實際上,戴先生也曾向金管會反映問題。
金管會官員表示,200萬元這個數字是否合理,各界爭議很大,若以喪葬費用來估算,早期多用土葬,因此喪葬費用才會估得較高。金管會官員說,不論未來檢討結果為何,舊的保單喪葬費用給付還是以200萬元計,新保單才會適用新規定或金額。
【2009/04/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