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27)日一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出的「就業保險法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決議逕付二讀,不經委員會審查,該二法案連同上會期的修法版本,排入31日院會的討論事項。國民黨團將在下周二讀前召開協商,若無其他變數,預定下周完成立法。
立委指出,昨天通過一讀的國民黨團版本,已與勞委會溝通過,行政部門可以接受,通過三讀的可能性最高。
國民黨團版本的修正條文是:「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於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前項之給付期間至九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至12個月。」
「前項延長失業給付期間之認定標準、請領對象、請領條件、實施期間、延長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皆由中央主管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由於民進黨立委主張將給付期限延長至一年,即使只是立法通過授權條款,勞委會行使延長給付期限的壓力相當大。目前行政院版及國民黨團版本都提到,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年滿45歲者,失業給付要延長為九個月,國民黨團版本也不反對全面延長至九個月。
勞委會昨日針對何時實施、啟動條件及對象等問題,都不肯發表意見。勞委會認為,不能將就保基金當作失業者的社會福利請領站,應完善各部會的協助機制配合。
官員指出,目前就保基金規模還有1,000多億元,年收入200億元,今年光1、2月,給付金額就高達30億元,將近去年整年度總額的一半,放寬給付同時必須考量就保基金的財務狀況。
除了延長給付期限,立委吳志揚版本主張提高給付水準,由現行離退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六成,提高至八成。
【2009-03-28/經濟日報/A4版/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