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署的統計,台灣2006年罹癌人數7.3萬人,較2005年增加了4千多人,平均每7分10秒就有人罹癌。
壽險業者表示,過去癌症都被視為不治之症,所以癌症險都是一般壽險或者健康險的附約,也多是定期險,頂多保到75歲就不在保障範圍內了,所以保費很便宜,14歲以下的孩童甚至年繳保費不到1000元。
壽險業者透露,這7~8年來,癌症險保費已經漲了4倍,如果依照現在的罹癌機會繼續增加,保費將要做調整,保費調漲3~5%之內,都算是合理的範圍。
不過,癌症險也有分很多種類,早期的是定期險,保費最為便宜,年繳保費大概只要3000元,經過金管會規定,健康險、癌症險有理賠上限,終身防癌險另外還發展出倍數型、帳戶型,最高理賠額度可以達300萬元,不過一般帳戶型的則有身故理賠,所以保費比較貴,年繳保費就逾萬元。
另外,還有人擔心若不是因癌症死亡,保費一去不回,康健人壽、台灣人壽也有推還本型的癌症險,讓保費有去也有回,保費可以在生存期間領回,保費更貴,年繳就要達2~3萬元。
留意保障內容完整性
全球人壽資深經理王金龍表示,購買防癌險不應該只是關心保費,或者是型態,更要注意保障的內容,有些癌症險是規定一旦發現罹癌,保險公司就會給予金額,但是保單就失效了,後續若再發生癌症的病變,保險公司不再理賠。
有些癌症險則必須住院才有理賠,同時罹患癌症之後,所使用的標靶藥物也不在理賠的項目之內。甚至原位癌、癌症併發症等都不在理賠範圍內,因此即使已經罹癌,保戶也應該注意保障內容是否完整。
近期也有壽險公司針對不同性別具有特別的癌症,提供特別的保障,例如國泰人壽、南山人壽皆有針對婦女特定會罹患的乳癌、子宮頸癌提供100%保障。
同時國泰人壽更提供使用的醫療額度不會影響身故給付的額度,讓保戶在住院治療時不需擔心費用的問題。不過,保費相當昂貴,100萬元保障,30歲的婦女年繳保費就要4萬多元。
詠倡財顧副總李文洋建議,如果是青壯年或新鮮人,預算若不夠,別急著買癌症險,因為癌症險只理賠癌症,但是其他重大疾病如糖尿病、心臟病不會理賠。
不如考慮買健康險,因為癌症在健康險的理賠範圍內,同樣100萬元的保額,年繳保費也不過1萬多元,不會比較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