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A10/金融市場 2008/12/26
罰地超限33倍,幸福人壽被重罰!金管會委員會昨(25)日對幸福人壽以33.8億元,向花旗(台灣)銀買下信義計畫區土地,明顯違反其交易限額,對公司開罰最高罰鍰450萬元,且要求幸福人壽1年內必須將此塊土地賣出,在此之前,不得再投資不動產。
  同時,幸福人壽也要懲處相關失職人員,金管會並打算追究幸福人壽董事會責任。幸福人壽是在今年7月25日,向花旗(台灣)銀買得一塊1093坪的土地,這塊土地在101大樓旁,幸福人壽評估「買到賺到」。
  但因幸福人壽淨值為負,依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交易的規定,幸福人壽單筆交易最高僅能達1億元,所以幸福人壽這筆交易,明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