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蘋果日報
投資型保單虧很多,想解約。專家建議,如果是後收型投資型保單,解約費很高,先別急解約。
【吳靜君╱台北報導】去年買投資型保單的保戶,現在平均起碼虧損3~4成,保戶若不想繼續虧下去,想「解約」,遠銀財顧林信成表示,解約前要先知道自己的投資型保單是前收型還是後收型,如果是後收型的保單,先暫緩不要解約。
林信成表示,其實投資型保單也分為很多種,一種是具有壽險保障的變額萬能壽險,即繳費期間若不幸身故,就可以領回壽險保障或者是投資價值,並且還具有遺產稅節稅的效果。通常這種保單多為前收型,也就是第一年會收取最高60%的保費費用,5年會收取最高150%的保單費用,因此投資愈多所要繳的成本費用愈高,因此就可以考慮解約或者停扣。
林信成表示,如果當初保戶買變額壽險的是以節稅為目的,可以等到立院3讀通過遺贈稅降為10%,也就是確定遺贈稅降可低至10%,投資型保單節稅作用大為降低之後,再進行解約。
不過,另一種投資型保單就千萬別急著解約,就是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一般會是保險公司所推的變額年金,像是法國巴黎人壽、安聯人壽、南山人壽皆有推這種投資型保單,當時推行的目的是吸引以投資為目的保戶,所以銀行的客戶會比較多,這種保單一開始不收取任何費用,惟若提前解約就會收取很高的解約費用。
提前解約解約費高
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通常前5年解約都會收取解約費用,以第一年為最多,最高達20%,之後陸續遞減。因此,林信成建議,若投保變額年金強調的是給付期開始的年金給付,由於此種保單的解約費用很高,建議保戶持有到不收後收費用期滿時再行解約,才會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