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珮君╱台北報導】連動債投資糾紛不斷,金管會雙管齊下設限,從嚴控客戶適格性(需具有高金融知識或曾買過類似商品),擴大到商品銷售門檻。銀行公會日前初步共識,未來民眾想買連動債,需具備高金融知識外,還得先備妥等值1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32.5萬元)入門票,才能進場看門道,也就是說,未來想要以小博大的「窮博士」,也可能被排除在外。
擴大控管
惟金管會官員對此等值1萬美元的商品銷售門檻,仍頗有微詞,認為過去各銀行大賣連動債商品,門檻幾乎都要1萬美元起跳,此門檻形同虛設,但銀行公會解釋,若大幅調高銷售門檻,可能會扼殺了中小型銀行的業務與客戶,會形成銀行「大者衡大」的扭曲現象。
金管會日前責成銀行公會,研議訂定對投資人或結構性金融商品銷售門檻,擬將所有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的結構型商品,全設銷售門檻,上周銀行公會討論後,確定排除低風險的雙元貨幣存款,只將爭議較大的連動債,從商品銷售端,再栓上螺絲。
提高恐扼殺小銀行
所謂結構型商品,指一種固定收益商品(如定存、債券)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組合式商品。以本金買固定收益商品,來保障一定程度本金;以孳息來投資或從事連結的股權、利率、匯率、指數、商品或其他利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其報酬將依連結標的的表現而定。包括連動債、連動債保單、結構性定存(如雙元貨幣存款)、保本型基金等,都屬結構型商品。
銀行公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吳文正昨說,原本公會是想依客戶風險屬性,區分「高、中、低」3項銷售門檻,部分銀行認為,客戶屬性很難與商品銷售金額高低「綁在一起」,各銀行更改電腦系統等作業成本也偏高,最後只定最低銷售門檻,未來連動債一次銷售給一般投資人,不得少於等值1萬美元。
建議保單規範一致
吳文正說,設1萬美元銷售門檻,是綜合考量全體銀行業務、客戶群和國外提前贖回最低門檻3大項。他說這1萬美元「對某些小銀行是算高的」,一旦提高門檻,一些小銀行根本無法推展該項業務,若金管會有疑慮,公會將再進行溝通。
銀行公會5月初已實施「財富管理自律規範」,包括投資人需通過銀行的「客戶適當性測試」,證明自己有期貨、選擇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的交易經驗,銀行還得控制客戶投資比重,保留推介過程紀錄,也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錢、舉債方式投資。
金管會希望能比照連動債保單,設商品銷售門檻,公會才重新擬定連動債銷售門檻。吳文正昨日說,因壽險業賣商品前的了解客戶(KYC)程序,在銀行端執行困難(如銀行通路賣連動債保單),建議壽險公會能讓2大門檻趨於一致,避免客戶資訊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