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保年金及老年一次給付的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方式,行政院原本提案是以薪水最高十五年的平均數計算,但是立委認為這樣採計範圍太大,一定會把平均數字壓低,因此改採國民黨立委楊麗環提議的「最高六十個月平均」版本,計算方式對勞工較為有利。若參加保險未滿五年者,按照實際投保薪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據了解,國民黨團方面傾向於在五二○之後完成三讀,成為馬政府的「上任大禮」。
委員會也通過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提案,如果勞工同時受僱於兩個以上雇主並同時投保勞保,普通事故的保險給付,可將各項工作的投保年資合併計算,但不得超過勞保投保薪資的上限(每月四萬三千九百元)。
黃淑英表示,現在許多民眾找不到全職工作,只好身兼好幾個部分工時職務。但是目前不同工作的勞保無法合併計算,導致打工族往往只願加保其中一項,反而造成保障不足,因此修法之後,可以鼓勵打工族每個工作都加保。估計這項新制可以嘉惠七萬多打工族、每年增加約四億元支出。
至於爭議不休的所得替代率,目前政院版本的基數是百分之一點三,另外有楊麗環版本百分之一點五、侯彩鳳版本百分之二。
【2008-05-08/聯合報/A13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