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連動債銷售爭議暴增,金管會下令銀行公會研商自律。
金管會說,「客戶適當性測試」,只是問卷不是考試,目的在了解客戶金融知識水準。金管會說,連動債等金融商品難度高,一般投資人不適合,較適合法人等專業投資人。
銀行公會昨天奉金管會指示,開會修正「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未來理財專員銷售高風險商品時,銀行對該商品占客戶往來總資產,應予以設定適當比率,而比率則由各銀行訂定。
銀行公會並決定,在自律規範「避免不當銷售」中新增三條條文,增列控管結構型商品銷售專章。新增加的條文部分,首先是規範理專應確實了解並記錄客戶的資金來源與資產狀況,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款、舉債等方式從事理財投資。
第二條新增條文,則規範個別商品在往來總資產的比率,如財富管理客戶投資超過其風險屬性的商品,該商品占該客戶往來總資產應予以設定適當比率,比率由銀行訂定,而銀行應定期產生報表,以監控該比率。
第三條新增條文是銀行銷售基金關公開說明書交付文字內容與格式,依照投信投顧公會相關規定辦理,而銷售基金以外產品應交付實體商品說明書並做記錄。
【2008-04-25/聯合報/B2版/錢線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