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採用「列舉扣除」方式報稅。
二.家中越多人買保險越具節稅效果。
三.家中成員應各自單獨投保:除非家庭成員是以列名方式,附加在主被保險人(如父母)的保單之下,保費才可分開列計,如果是所謂的「家庭型保單」,僅列名主被保險人,縱使保障好幾人,保費也超過2.4萬元,但因無法分開列計保費,也只能列舉2.4萬元。
四.越早買越划算:越早幫子女投保,不僅保費較便宜,也可更早獲得節稅效益。
透過保費節稅,也得當心5大禁區:
一.非扶養親屬:若子女已出社會不受父母扶養,即使父母仍幫子女繳保費,也不能再列舉扣除,但若子女單獨申報,就可自行列舉扣除。
二.非直系血親:除配偶外,列舉保費的親屬必須是直系親屬,若是幫兄弟姐妹等旁系親屬買保險,則無法列舉扣除。
三.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申報戶:假設甲幫母親買保險,但母親是與哥哥同一申報戶,甲便無法列舉扣除母親的保費。
四.非人身保險:例如汽車險、住宅火險等財產保險無法列舉扣除。
五.非政府核准通過的保單:如地下保單或所謂的國際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