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投資型保單,壽險公司會在10天契約審視期(或稱契撤權)過後,確定投資人要購買,資金才會投入市場,安聯人壽旗下投資型保單全面改為「承保後第2天」資金就能投入,10天審視期內的盈虧,由保險公司負擔。比買其他公司的保單,提前至少15天開始投資。

因為承保後第2天就能投資,假設投資人投資100萬元,第2天即投入市場,若市場不好,在10天內損失50萬元,因為投資人還可在10天內選擇行使契約撤銷權利,安聯人壽將退還所有保費,讓投資人全身而退。

安聯人壽昨天強調,該公司做法,已報備金管會,完全合法,前提是「保戶先填申請書申請」,安聯人壽同意承保後才能做。

據了解,安聯人壽此舉在銀行通路大受歡迎,消費者紛紛指明要買安聯人壽的投資型保單,安聯人壽9月單月投資型保單保費收入達61.57億元,直追龍頭國泰人壽的61.62億,引起同業側目。

壽險業者解釋,保單10天契約審視期,是保戶拿到保單後才開始計算,但一般公司承保後到發單,大概要7到10天以上,保戶拿到保單,可能是兩周後的事,安聯人壽確定承保第2天就能投資,不用等保單發單,錢就先進投資市場,等於比同業任何一張投資保單,起碼早15天開始投資。

對保戶最大的誘因,則是「契撤期內,投資盈虧由保險公司負擔」,此舉扭轉投資型保單「保戶自負盈虧」原則。據了解,有壽險公司對安聯人壽這種做法「很感冒」,已在壽險公會理監事會中提案討論,表示不宜這樣做。

安聯人壽表示,該公司針對契撤期內的投資風險,有提準備金,已做好風險控管。據了解,市場已有不少壽險公司想跟進,準備「集體」向金管會申請。

【2007/10/3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