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原本研議的勞保年金制,限制開辦時年滿45歲或勞保年資滿15年的勞工,在60歲退休時才有權利選擇領取一次金或年金,若年金制開辦時未達這兩項標準,只能適用年金制。
若依現行草案,僅433萬名勞工擁有選擇權,另外435萬名勞工需強制適用年金制,而且只有資深上班族才有選擇權,年紀輕、年資短的勞工一律只能選年金。
由於草案限制勞工選擇的權利,昨日多位立委在立院衛環委員會主張應全面開放給800多萬名勞工都有選擇權。
立委盧天麟提出三個版本,包括和勞退新制一樣,在制度上路後五年內或一定期間內,讓全體勞工選擇;讓勞工在成就請領條件時再選擇;讓勞工在退休時要開始請領時選擇。但三種版本主要都是讓全體勞工有權利選擇領取一次金或年金。
李應元回應,原本勞委會主觀認為選擇年金制較好,不過,若外界有意見,選擇權的範圍可重新檢討研究,會給最大調整空間,草案版本還可再調整。
對於立委賴士葆質疑,勞保改為年金制,是因為勞保基金潛在負債高達6,800億元,目前已符合領取資格的勞工有100多萬人,政府是為了避免勞保基金破產才要改制。李應元則強調,勞保基金不會破產,而且勞保非商業保險,政府對此負有責任。
至於年金制上路後勞保費率的版本,李應元表示開辦年金後勞保費率定為6.5%,且開辦前兩年不會調整費率,第三年起每兩年固定增調0.5個百分點,預計以20年的時間調整至費率上限11%。
勞委會下月初將召開委員會確定草案版本並送交行政院,若今年底順利立法通過,勞委會預估需要一年的準備時間更新電腦資訊系統,最快可望2009年上路。
【2007-03-29/經濟日報/A5版/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