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在本週四向立院提出報告,擬將遺產稅率大幅調降下來,以吸引資金回流,目前仍傾向大砍一半,直接降到二五%,且是一步到位,不會分年實施。贈與稅則有比較高的稅率,降到四○%或是三五%。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本週四邀請財政部長何志欽對「廢除遺產及贈與稅」做專題報告,何志欽的立場很清楚,堅持宜改不宜廢的論調不會改變。

遺產稅一年收入約二四○億元,大降一半損失達一二○億元,加上贈與稅損失二、三十億元,一年合計稅收減少一五○億元,但是財政部至今都沒有找到替代財源。遺贈稅雖然是國稅,但直轄市分五○%,縣市分八○%,所以受衝擊的是地方財政。

原本在行政院財改方案中為遺產及贈與稅降稅找到的替代財源是調高營業稅一到二個百分點,可是財政部耽心引發劫貧濟富之反對聲浪,所以按住營業稅不敢動。而在能源稅條例中規劃,開徵能源稅新增的稅收也是先用來改革貨物稅、娛樂稅等,幾年後要調高薪資特別扣除額,也沒有彌補遺產稅的想法。

雖然當年財改方案由學者時期何志欽寫的遺產及贈與稅的收革版本中,建議降稅要配合擴大稅基,建議取消視同農業用地免稅的優惠,給予租稅優惠稅率後課稅。

但是如今財政部耽心農民抗爭,已打消對視同農業用地改革的念頭。所謂視同農業用地免稅是訂在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之一中,規定經都市計劃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是因為細部規劃未完成,或是沒有完成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免徵遺產及贈與稅。

對於降稅隨之而來的稅收損失,有財政部官員主張用最低稅負來彌補,但是最低稅負的稅收目前都無法估計,且在個人最低稅負方面的稅收也不多,無法填補遺贈稅一百五十億元稅收損失。

【2007-03-27/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