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了二○○二年,台灣正式邁入金控發展的第二年,在過去不到一年的金融整合下,各家金控公司的組織架構以及商品線愈臻完整,就壽險公司發展金控的情況來看,其中又以國泰人壽以及富邦人壽整合金融的腳步最快。
據財政部金融局至九月底的統計,台灣共有13家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包括:華南金控、富邦金控、中華開發、國泰金控、玉山金控、交銀金控、復華金控、日盛金控、台新金控、新光金控、國票金控、建華金控、中國信託金控等。
其中以富邦金控發展整合金融的腳步最為迅速與完整,自二○○二年六月開始,壽險業務人員便可以銷售本業以外的商品,包括:產險、銀行、證券以及投信業,並且,銷售本業以外的商品更可以換算成壽險的FYC,對於業務人員發展全方位理財人員來說,具有正面的意義。
今年一月起,國泰人壽的業務人員銷售本業以外的商品也可以換算成FYC,包括理財小魔法師、國泰投信科技基金、國泰銀行滿期金回流、國泰銀行小額信貸、國泰銀行二順位房貸以及國泰人壽房貸放款等。不過,專招、展業以及拓展部等根據其職級有不同的換算業績上限,當月整合行銷的總換算業績以該職級FYP、FYC及分數責任額20%為上限。
舉例來看,過去辦法尚未實施時,專招的業務人員銷售一張U-Life現金卡小額信貸,最多就是領取車馬費(或稱業務津貼);不過,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只要銷售現金卡就可達到業務津貼為260元、換算成FYP為260元、FYC為130元的標準,具有鼓勵業務人員朝整合性金融商品發展的意義。
國泰人壽副總兼發言人張發得表示,從去年四月就開始計劃要將非本業的金融商品納入FYP或FYC計算,不過,這需要各部門的配合以及IT系統的建制,故至今年一月才正式實施。「這樣的制度實施之後,對於國泰金控來說,象徵又更進了一步。」他說。
[摘自世界華人保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