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保險局將投資額度由股東權益改為保險業資金,以七兆一千多億元的壽險資金來看,可投資總額達三五五八億元,增加一五○○億元左右的投資空間;而最有希望獲得核准的國泰人壽及新光人壽等大型保險公司,也都增加二百多億元到近五百億元的投資額度。同時金管會也增加同類型衍生性商品,避險與投資收益多、空部位相互沖扺,也增加不少投資空間。
金管會原本只開放保險業做避險為目的的衍生性商品操作,必須有多少現貨部位,才能以避險的目的去投資多少部位的衍生性商品,去年中開放保險業也可以做投資收益型的衍生性商品投資,但限額是股東權益的四○%,國外衍生性商品則限制是股東權益的二○%,單一衍生性商品不能超過股東權益的五%。若依此規範,全部壽險業股東權益約五一六一億元,有二○六四億元的投資空間。
但由於投資收益型的衍生性商品必須採「個案核准」,不止投資標的必須符合金管會的規定,同時必須是RBC二五○%以上、有使用VA R、近一年沒有重大懲處或資金運用上疏失、有嚴格風險管機制的公司,才能向保險局申請,因此大部分是大型壽險公司,才有資格可以申請,目前並沒有任何一家公司獲得核准,但為了提高資金報酬率,近來已有大型壽險公司向保險局報告,預估今年下半年,能取得承做投資型衍生性商品的投資權。
以往國內衍生性商品因為投資者不多,多券商有作帳行情,壽險資金加入後,可望增加衍生性商品的規模,也有穩定市場價格的功能。保險局也打算先核准業者從國內衍生性商品先投資,投資績效佳再開放投資國外衍生性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