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高福源昨(7)日說,我國保險法規,並沒有開放人壽保險商品得以保單貼現方式販售,保險司並未允許販售死亡保單。投資人購買這類商品無法得到主管機關的保障。
保險司指出,保單貼現商品目前在國內不是合法的業務,但它又不屬於保單,不歸保險司管,保險司無法取締。
高福源說,俗稱的「死亡保單」並不是保單,不是保險商品,是保單的衍生性商品,在美國,這類商品是一種證券,一種投資商品,歸證券主管機關管。如果有人向保險司檢舉,保險司會將案件移交給證期會。
保險司三科科長王麗惠表示,所謂的死亡保單,是一種保單貼現商品,由保單貼現公司販售。保單貼現公司去買下保單的受益人權利,例如某甲買了一張保單,死亡理賠10萬美元,某甲患了愛滋病,某甲想要生前拿到錢,就把死亡理賠的權利賣給保單貼現公司。
如果某甲早一點死亡,保單貼現公司就可以早一點領到死亡給付,某甲死期,決定保單貼現公司獲利高低。保單貼現公司可以將死亡理賠的受益人權利賣給投資人,這就是俗稱的死亡保單。王麗惠說,在美國有45個州核准販售死亡保單,但是也有的州禁止該業務,擔心發生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