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R 各長官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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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104年7月1日(含)起, 請使用新版團體保險要保書表單及業務人員報告書(如附件),舊版同時作廢不予受理。
> 2.8月續保件會更新所有版本、近日修正完畢會寄出,原則以收到裝訂之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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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續保件,若104年7月31日前,已使用舊版團體保險要保書表單及業務人員報告書,填寫日期(要保書第2頁最下方及業務員報告書右上角)需在7月1日以前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