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 致:各保經代公司
發文日期:103年07月01日
發文字號:BA1030015
主 旨:通知自即日起,再新增二家自行扣款銀行,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分公司自即日起新增二家自行扣款銀行繳交保費,分別為:
(1) 彰化銀行(009):適用台幣/外幣保單之首/續期保費使用。
(2) 台灣企銀(050):適用外幣保單之首/續期保費使用;台幣保單不開放自行扣款作業,仍維持ACH請款作業。
建請轉知所屬業務同仁知悉,敬請多以上述金融機構繳交保費,以達快速發單之利。
二、 核印作業方式及時間:正本授權書至銀行進行核印,3-5個工作天。
三、 扣款條件:核印通過且核保完成才進行扣款。
四、 扣款日期:
●首期保費之扣款日期為:每月2、6、10、14、18、22、25及
月底倒數第二個工作日(遇假日順延),共計8次。
●續期保費之扣款日期為:每月2、10、18、25日,共計4次
五、 敬祝 業務順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