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自即日起開放醫療保險金受益人為未成年人且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者得選擇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希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保戶服務,自即日起開放醫療保險金受益人為未成年人且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者得選擇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
二、配合本項業務,理賠申請書亦同時改版(2014/03/31,版次:6,如附件),凡選擇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者須使用新版理賠申請書;未選擇此項給付方式者,仍可繼續使用舊版理賠申請書。
三、選擇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者,理賠申請書須經全體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同意並於理賠申請書「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欄簽章後再選擇其中一人帳戶匯款。
四、請轉知所屬人員知悉,俾利業務推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