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自102年11月27日(含)起,調整信用卡繳納保費規定及信用卡授權書表單更新,如說明,希知照。
說明:
一、 自102年11月27日(含)起投保之新契約保費收取管道為信用卡者,信用卡授權書版本改使用以下二款:
1. 【102年11月修訂版】之『首期信用卡付款授權書暨約定條款(全部銀行適用)』。
2. 【102年9月4日修訂版】之『首期暨續期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暨約定條款(新光銀行專用版)』。
3. 上述二款信用卡授權書可能使用情況,可參閱附件一。
二、 繳費方式為信用卡時,請合作通路加強宣導並配合辦理:
1. 首期:全部銀行皆適用
2. 續期:僅受理新光銀行信用卡申請
三、 現行『首期暨續期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102.9修訂版)』僅受理至102年11月26日止,自102年11月27日(含)起一律使用上述之新版本,未依規辦理一律不予受理。
四、 煩請轉知所屬人員知悉,俾利業務推展。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行銷通路部 通路開發課 王勇傑
TEL:(02)2389-5858、7725-7999 分機 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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