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合作伙伴您好:

宏利金融出售台灣壽險業務予中國信託人壽之過程中,因宏利人壽為百慕達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控股公司完全持股的子公司,且為宏利集團一部份.
依1978年百慕達保險法第25條之規定,於西元2013年10月1日向百慕達最高法院遞交聲請書,聲請長期保險業務移轉核准.

依移轉計劃,需將以下資訊公告(內容請詳附檔):
(1)說明移轉計劃之保戶通知書(中文及英文版)
(2)聲請書
(3)移轉計劃
(4)核可精算師之移轉計劃報告之摘要等副本

宏利人壽將於2013年10月11日將相關資訊公告於網站上www.manulife.com.tw,及刊登於經濟日報.並於2013年10月14日紙本寄出"說明移轉計劃之保戶通知書"予保戶(中文及英文版).

移轉核准通知不會變更原有保險契約的任何條款或條件,表示移轉對保險契約之現有保障、保費或權利將不會產生任何變動.保險契約仍將依原本的條款對受讓人(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