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自102年10月份起,外幣保單之繳費通知暨延扣通知新增『行動電話簡訊通知』,詳如說明,希知照。
說明:
一、 為推動綠色環保並提昇外幣保單服務品質,新增『行動電話簡訊繳費通知』作業。
二、 『外幣保單簡訊繳費通知暨延扣通知』,將自102年10月份(102年10月份應繳保件)起正式啟用,除已申請電子文件寄送服務之保件外,其餘保件凡要保人已留存行動電話者,增加簡訊繳費/延扣通知寄送服務,並同時取消實體繳費/延扣通知書之寄送。
三、 自即日起於繳費憑證送金單實體單據正面揭露相關說明文字(詳如附件),另將於102年7月至102年9月寄發簡訊預告通知予外幣保單已留存行動電話之保戶(不含已申辦電子帳單之保戶),通知內容:『本公司預計自102年10月起不再寄送外幣保單之紙本繳費通知書,將改由電子帳單通知,若無電子帳單則由行動電話簡訊通知』。
四、 另保戶得申請之各項通知採電子文件方式寄送。
1. 申請方式:要保人填妥「簡易型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E表)」或「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A表)」後,至全省各服務中心(分處)櫃檯辦理或洽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五、 凡已申請電子文件或簡訊之保戶,若於應繳月前一月底仍未接獲電子/簡訊繳費通知者,請服務人員先行向保戶核對電子信箱或行動電話之正確性,若有誤請儘速協助保戶重新辦理電子信箱及行動電話號碼。
六、 煩請轉知所屬人員知悉,俾利業務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