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新增便利商店實體繳費單據代收續期保險費服務
說 明:轉發保費部(102)保費知字第003 號通知:
一、 為提升保戶服務,特新增便利商店實體繳費單據代收續期保險費
服務,保戶無須支付手續費用。
二、 適用範圍: 1.郵政劃撥繳法
2.薪津扣繳不成功件
三、 便利商店代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五萬元整。
四、 保戶可持印有「便利商店代收專用區(7-11)」聯之「郵政劃撥繳
法繳費通知單」、「薪津扣繳不成功通知單 」至統一超商(7-ELEVEN)
完成續期保險費繳納。
五、 請轉所屬知悉並協助宣導,如有疑問,請洽經紀人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