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s:
通知身故受/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指定及主動投保件相關規定如下:
一、為避免日後產生給付爭議,投保商品之給付項目如有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含意外身故)
請務必提醒要保人須填寫「指定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或填寫「法定繼承人」字樣,該欄位請勿空白。
二、針對主動投保件,例如:(1) 短期(三個月內)認識件 (2) 主動要求投保件 (3) 0800轉介件 (4) 前述客戶轉介的保戶之案件等。
請對「業務人員報告書」一、投保經過之所有問項詳實填寫,招攬經過請多加說明,以利核保評估。
三、如為第二點所列之主動投保件,請於投保時一併提供「主動投保/短期認識問卷」(如下附件),另因核保審查之需發出各項照會時亦請配合提供便利核保人員透過問卷填寫說明內容了解客戶投保動機及招攬經過,以降低理賠風險。
四、請業務同仁對主動投保件於銷售時多加留意,對客戶其投保動機、職業、身分、財務狀況、身體狀況、家庭成員及其投保狀況多加詢問, 核保人員基於核保要求將視個案狀況,進行徵信調查或電話訪查、要求體檢、要求提供再職證明及薪資所得證明等,再評估承保性及承保條件。 以上若尚有其他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繫,謝謝!
詳保險公司公文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