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五項保險商品新契約受理截止日為民國(以下同)102年1月31日:
1.「中國信託人壽E想天成A變額年金保險」
2.「中國信託人壽E想天成B變額年金保險」
3.「中國信託人壽E想天成C變額年金保險」
4.「中國信託人壽E想天成D變額年金保險」
5.「中國信託人壽E想天成D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受理截止日為102年1月31日止之五項商品:
1.為維護保戶權益,於102年1月31日當日所簽署之要保書及其首期保險費等相關資料,最遲需於102年2月6日(含)以前將前述資料送達本公司。
2.102年2月6日當日實際送達本公司之新契約件,尚需提供傳遞清單正本以作為受理截止之依據,另亦不受理傳真要保書方式報備。
3.於102年1月31日簽訂之要保書最後匯款日為102年1月31日。
4.102年1月31日之後將不受理變更險種及增加保額。

下列八項保險商品新契約受理截止日為民國102年2月28日:
1.「中國信託人壽新時代變額萬能保險甲型」
2.「中國信託人壽新時代變額萬能保險乙型」
3.「中國信託人壽新生活變額萬能壽險」
4.「中國信託人壽增富利外幣變額萬能壽險甲型」
5.「中國信託人壽增富利外幣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6.「中國信託人壽三多利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7.「中國信託人壽新悠活人生B變額年金保險」
8.「中國信託人壽新悠活人生C變額年金保險」
受理截止日為102年2月28日止之八項商品:
1.為維護保戶權益,於102年2月28日簽署的要保書及首期保險費等相關資料,最遲需於102年3月6日(含)以前將前述資料送達本公司。
2.102年3月6日當日實際送達本公司之新契約件,尚需提供傳遞清單正本以作為受理截止之依據,另亦不受理傳真要保書方式報備。
3.於102年2月28日簽訂之要保書最後匯款日為102年3月1日。
4.102年2月28日之後將不受理變更險種及增加保額。

不得有代簽要保文書、告知空白或保戶未簽名之情形;如經查證確有此情形發生,本公司將不予受理,並移送權責單位處理。
本函所列擬欲停售之保險商品其相關輔銷品,敬請於停售日之次日起予以銷毀停用。